2017年12月份“全椒好人”公示
时间:2018-01-17 11:07:47
来源:
根据《关于开展月评“全椒好人”及进一步做好好人学习宣传和评议推选工作的通知》(全文明委〔2016〕7号)文件精神,综合评委评选和公众投票,评选出5名2017年12月份“全椒好人”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如对所公示的事迹有异议,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与县文明办联系,联系电话:5011804 。
全椒县文明办
2018年1月17日
附件
2017年12月份“全椒好人”事迹简介
1、陈万明,热心公益,多年来一直都坚持献血。2015年加入“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”。2017年12月27日,捐献252毫升造血干细胞挽救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23岁上海女孩。
2、黄明兆,十几岁开始跟随父亲到县城学习打铁手艺,坚守这门传统手艺50年,不忘初心,诚信经营、精益求精,传承工匠精神。
3、胡文武,扎根基层三十多年,他一直保持着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姿态,尤其在近两年的防汛、新农村建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,不服老、冲在前、为同事留下了负责到底的敬业精神,给群众树立了基层干部良好形象。
4、童晶晶,自参加工作以来,在检察院先后从事政工、新闻宣传、普法等工作,始终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兢兢业业。先后荣获全县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我最感动的椒陵志愿者”、2次院优秀公务员、3次院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5、王帆,扎根农村从事幼教工作近三十年,兢兢业业,任劳任怨,工作积极主动,关心集体,关爱同事,尽心尽力做好幼儿园保教工作。
4、童晶晶,自参加工作以来,在检察院先后从事政工、新闻宣传、普法等工作,始终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兢兢业业。先后荣获全县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我最感动的椒陵志愿者”、2次院优秀公务员、3次院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5、王帆,扎根农村从事幼教工作近三十年,兢兢业业,任劳任怨,工作积极主动,关心集体,关爱同事,尽心尽力做好幼儿园保教工作。